【港區國安法】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下周一開審 雙方先就控罪作法律爭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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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12/15 17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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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將於下周一(18日)開審,預計審訊需時80天,案件為高等法院案件,不設陪審團,並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,將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。黎及《蘋果日報》3間公司同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,雙方將先就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該控罪的檢控時限作爭議,並就所涉控罪作法律爭議,待法官作出決定後,被告才正式進行答辯。
 
被告為黎智英(76歲)及《蘋果日報》3間公司,他們同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,及1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;黎智英獨自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,及1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。

法官早前於審前覆核時表示,留意到黎智英面對的串謀刊印、發布、邀約發售、分發、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,檢控時限具可爭辯之處,認為應於被告答辯前處理爭議,故此預料雙方於下周一(18日)先處理有關爭議。

法官就爭議作決定後,案件才正式開審,而聆訊下周一起進行至下周四(21日)後休庭作聖誕休假,直至2024年1月2日續審,暫定審訊需時80天。

黎早前曾質疑任命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的制度實施時欠缺透明度,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。另外,黎擬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辯護,曾獲高院批准,政府其後提請人大釋法,黎再兩度入稟高院,要求法庭頒令釋法不影響法庭決定等,但申請均被駁回。黎智英就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,聆訊於2024年4月16日進行。

同案另外6名壹傳媒前高層被告,即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(60歲)、《蘋果日報》前總編輯羅偉光(48歲)、筆名「李平」的前主筆楊清奇(56歲)、前副社長陳沛敏(52歲)、筆名「盧峯」的前英文版總編馮偉光(58歲)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(52歲),他們早前承認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,及1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,部份被告將於本案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。
 
另外2名被告,即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軒(31歲)及律師助理陳梓華(30歲)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,兩人亦將於本案作供。

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因涉勾結外國勢力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,兩日後獲准保釋。其後,黎再因欺詐科學園被捕,最終於2022年12月10日就兩項欺詐罪被判監5年9個月,另被取消擔任公司管理層等資格8年,罰款200萬元。

黎另涉與李柱銘等7人,於2019年8月18日在維園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上訴庭早前裁定7人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定罪上訴得直,撤銷控罪,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定罪及刑期則維持原判。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被拒,7人就參與罪提出之部分法律議題,則獲發上訴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。

記者:梁錦麟